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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ene5 学校 • 寝室 • 小王子
时间:
2006-05-01
拜蚊子们所赐,在被莫多推醒时我刚睡着不到三小时。当然被咬的不止我一个,寝室里兄弟四个又是花露水又是蚊香的,照例折腾了一宿,都快把人给熏死了,蚊子们依然轻舞飞扬。按理说床铺上可都是挂了蚊帐的,断不至于如此受罪,可是我们渐渐意识到这世上很多的事情都是科学无法解释的,蚊帐里的蚊子就是其中之一。 我起来踩上拖鞋,从脸盆架子上拿了毛巾和牙膏杯子就摇摇晃晃往厕所里赶,然后对着水池上面的大镜子,半睁着眼皮挤上牙膏。莫多正刷着牙,忽然侧过脸来瞅着我看,边看还边笑,我说莫多你笑啥呢,他一本正经地告诉说我拿了吴铭的牙膏杯。于是我折回寝室把吴铭拖了起来,我说吴铭你再不起来可枉费兄弟我一片苦心,连牙膏都帮你挤好了!他坐在床上抱着枕头,一脸茫然,鼻子上一个蚊子疱清晰可见,当时上帝还在上铺打着催人奋进的呼噜。 莫多本来不叫莫多,叫张文涛来着,是我们男寝三楼唯一早睡早起的好孩子。有一天他突然跑来问我们知不知道以前有个钟楼怪人叫“卡西莫多”的,大家都点头说知道,然后他就宣布自己从今以后是三楼怪人叫“张文莫多”……是有点怪,但毕竟是个好孩子。 上帝本来也不叫上帝,叫顾振东来着,为什么变成上帝我倒是记不起来了,好像也是自己宣布的,一开始大家很不服气,心说凭什么你就是上帝了,后来日子久了隐约觉得寝室里有个上帝也不是什么坏事儿,于是也就喊顺口了。 吴铭本来也不叫吴铭,而是姓吴名铭,至于后来有一天成了皇上那是后话,暂且不提。 一刻钟之后,我们出了寝室楼,顺着一条林荫道踱向多功能教学楼,早上第一节是听力课,上帝不和我们一班,是日语专业的,他直接抱着书冲锋去了教室。好多天没吃早饭了,因为总是来不及,饿着饿着也就习惯了。 从军训、开学到现在转眼已经快三个月,夏天是有惯性的季节,我一直没觉得冷,直到看见第一片鹅黄色的银杏叶随风飘落,才发现自己还穿着短袖T恤。 学校附近有个兵营,好像是叫导弹三旅的,我们军训就是在那里。可是一个星期里居然连一枚导弹也没看见,不免纳闷,后来想通了,导弹这东西还是不放在路边让人看到为好,也就没往心里去。 我并没有像邵华在梦里建议的那样去绘画社,而是去文学社报了名。其实也不是特别想去文学社或者是喜欢文学,而是想着如果一个社团也不去未免对自己无法交待,所以选了文学社(或许用“选”这个字也还是过于煞有介事),听起来就很清闲的社团——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从本质上来说,念大学也是同一回事。 我也无法找到白发的先生,恰恰相反老师们普遍年轻,看起来比我们也大不了多少,不至于有代沟,而且都很开朗,所以讨人喜欢。上听力课的老师是个颇为漂亮的女生,穿衣打扮也很有品味,记得第一次上课的时候她对我们说了如下的开场白: “在大学里有两件事是必须要做的,否则就等于没念过大学(一片好奇表情…),其一是谈恋爱(一片哗然…),其二是逃课(一片掌声…),但是~~(清了清嗓子),如果你们有谁敢逃我的课,休怪我无情!(一片死寂…)” 上海就是上海,连老师都不太一样,我这样想着,趴在听力教室的课桌上睡着了。等到被莫多推醒的时候,发现桌子上已是湿漉漉的一滩…估计是给饿的。回头看看吴铭,他还趴着,于是我也把他推醒,发现他那水滩比我的还大,用掉了我整整半包面纸。 像所有的大学一样,学校对面有整整一条街的店铺,什么杂货店、饮食店、文具店、礼品店一应俱全,要是高兴的话还能去拍个大头贴什么的,不过那基本上是女生的专利。好在学校里女生众多——男女比例1:5,所以那家店老板平时也不愁吃穿,整天乐呵呵的,我常去他店里买CD,当然是D版。 原本以为男女比例悬殊是很幸福的事,时间长了才发现根本没什么好处,尤其体育课更是如此,老师本着照顾大多数的原则总是陪着女生练健美操,要不就是打太极拳,剩下三五个兄弟只能在一边凉快着,投投篮。什么?足球?一个班的男生加起来连凑数都不够。 我们的课程不紧,下午一般三点钟就放羊了,这时候要是没别的事就会先回寝室,叫上别的班的男生一起打会篮球,又或者,去阳台上待一会。 阳台是两个寝室共用的,大约三~四平方大小。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在阳台上做各种事情,晾衣服,打牌,抽烟,踢球等等等等,天气不好的时候我们在阳台上盼着天气好,顺便看看对面宿舍楼进进出出的女孩子们和她们五颜六色的小花伞。 寝室在三楼,阳台下面就有一小块绿化地,麻雀虽小可是五脏俱全,大到棕榈树小到四叶草,全都枝繁叶茂地生长着,托它们的福,蚊子们也都茁壮成长。记得小时候看《十万个为什么》上面说雄性蚊子只依靠植物汁液生存,并不吸血的,而雌蚊子因为肩负着传宗接代的任务,所以需要营养较为丰富的血液。以此看来绿化地里呆着的应该都是同志了,所以寝室里的雌蚊子则不知道是被雄蚊子,还是被我们吸引而来。 吃罢晚饭回到寝室,上帝爬到上铺,靠着枕头又拿起《世界史话》,那本书他看了三天了,估计眼下罗马帝国已经衰弱。我坐回到书桌前,点上饭后的第二支烟,开始看周日在学校附近书店买的《小王子》。圣艾修伯里说,每个大人都曾经是小孩子,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我固然不知道自己究竟算是大人还是孩子,但觉得他说得真好。 吴铭从一个小手提箱里拿出他的双簧管,对着谱子练了起来。这家伙在我见过的人中是很有音乐天赋的一个,我和他最初的相识也是因为他在厕所唱歌的时候我给他唱了一句和声,从此一拍即合,随后他问我借了陶喆的第一张同名专辑,我则向他借了周杰伦的《可爱女人》。吴铭正准备双簧管考级,所以把乐器带来学校,每天傍晚操练一番。按理说这算是高雅艺术,我也颇为钟意双簧管的音色,可是不知为何他练的曲子却难听无比,完全没有旋律可言,我曾就此向他提出抗议,建议挑好听的曲子来练,可是他说: “我也没办法呀,考级的曲子全都是这副德行……”,说罢一脸委屈模样。 起初我不信,硬是看着他把谱子上的练习曲一首一首吹了出来……于是开始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便不再抱怨。但我始终不明白,对于音乐来说,技巧和旋律哪个更为重要,只能怪自己实在听不懂古典音乐。 莫多从教室自习回来时差不多八点半了,他带回两副新的扑克牌,于是,吴铭放下了手里的双簧管,我放下了我的小王子,而上帝,他的罗马帝国早就完蛋了。 我们四人斗地主——相传这是一个古老的游戏,在周扒皮的年代就有了——每局结束后在泛读课本上记下分数,最后打输了的两人就去楼下小卖部买夜宵,通常是大家钟爱的方便面和茶叶蛋。 三小时之后,我和莫多下楼去买了夜宵,男寝304开始弥漫出诱人的香气。寝室守则明文规定不许使用电炉,可实际上这东西每个寝室都至少藏着一个,“否则让我们这些人如何度过漫漫长夜啊~”,这是302寝室的学长的原话。和大多数学校的宿舍不同,我们的寝室晚上不熄灯,可想而知这对我们来说是多大的恩赐。 将近一点钟我爬进蚊帐的时候,上帝的呼噜声已经隐约可闻,我拧开床头灯,重新捧起《小王子》。 不一会,我的小王子走了,飞向天际,飞向那颗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的星星。我被瞌睡虫包围,也终于不得不投降。 半梦半醒中,我忽然想到,假如有人写信给圣艾修伯里,告诉他小王子回来了,那一定是那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狐狸。

评论
那个部队在三门路,虹口与宝山交界处
POST BY: [剪烛]
@ 2006-07-24 10:55:50
你在哪所大学? 我朋友在你说的那个部队里 可我不知道具体在哪 我们失去了联系 你可以告诉我吗 谢谢你了同学
POST BY: [洋洋]
@ 2006-07-18 16:50:44
该更新了,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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